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基督教分享

發問:

我宗教堂要做分享,對於信基督教的人就容易la,但係問題係我唔信...... 大家可唔可以比d意見我同埋話比我聽要點做呢??? 唔該!!! 更新: ladybirdchiu: 係老師迫我地要分享

最佳解答:

人心隔肚皮,神聖的牧師是否可盡信? 人面獸心的牧師被告張偉忠(41歲),事發後已辭去職務半年,張在案發前經女事主友人介紹認識,在02年張調任天水圍一團契工作,女事主亦追隨一起,張原被控一項非禮及一項襲擊致身體受傷罪,但傷人罪最終獲控方以交替性質不予起訴,控罪指張於03年11月26日於天水圍嘉湖山莊樂湖居1座一個低層單位內,非禮一名少女,牧師現獲現金5000元續保外出候判。 受害人23歲 智商僅8歲 23歲的女事主儘管已有成熟的身驅,但案發後經心理評估後證實,她有中度精神發展遲緩,獨立能力及智商只有7歲零10個月大之兒童程度。 據案情指,女事主於案發日下午約5時半致電張,相約到案發的樂湖居團契會堂會面,張吩咐女事主先買一個安全套,惟女事主沒有買套,只是按時間到達會堂,張甫見女事主,便斥責她無買套,更稱「你將我當係狗啊」,話畢即動手毆打其頸項,扭擰其手臂,張繼而用口咬噬女事主的軀體,包括背脊、手臂、屁股及大腿。 其後,張欲強行脫去女事主的褲,但遭到女事主極力反抗,張見狀竟自行脫去長褲,逼令女事主為他口交,惟又遭女事主拒絕,此刻張竟忽發奇想,先強行扯脫女事主上衣,命令赤裸上身的她「上下跳、左右搖」,女事主屈服於其淫威下,遵照張的意思;張大飽眼福後,再伸手撫弄女事主胸脯及玉臂,惟變態狎弄仍在後頭,張竟然拿出一條皮帶,仿效刑具鞭打上身赤裸的女事主,張逗留約兩小時後才離開會堂。 無買避孕套 迫口交被拒 女事主返家被父母發現其身體受傷,惟女事主寧願啞忍,未肯即時指控牧師之獸行,直至翌日女事主召喚一名友人傾訴。因事態嚴重,女事主才在28日即兩日後,由兩名友人及一名表親陪同往瑪嘉烈醫院診斷,醫生在檢查後發現女事主身體遍布瘀傷,包括雙臂、左邊屁股、右大腿及右邊胸壁,事主背部被驗出有多處被人咬傷。 將嘉湖單位作團契會堂 警員其後從該樓宇的保安錄影帶中發現,女事主在案發當晚8時許才獨自離開事發單位,而張在警誡下表示與女事主有每兩個月一次的親密關係,並習慣會裸體撫摸對方。但他堅稱,從不知曉女事主是一位智障人士。案件編號:FLCC285/2005 2008-11-28 18:09:28 補充: 曲解亞當夏娃裸體 傳道人侵犯15歲教友 (明報) 10月 18日 星期三 05:05AM 【明報專訊】男傳道人去年受聘於大埔區一間基督教會,但他初來甫到便利用神職人員身分,以不同藉口不斷性侵犯一名15歲女教友。他為求目的甚至背叛信仰,歪曲《聖經》教義令少女就範。事件被教會揭發,他在崇拜時間向會眾公開認罪,並自行向警方投案。他昨日於區院承認7項非禮罪,其餘7項非禮及非法性交罪名,則獲律政司不起訴。法官指被告加入涉案教會不久便犯案,對事件表示驚訝。 2008-11-28 18:09:46 補充: 控罪指受正統神學院訓練的被告曾照福(46歲),去年加入大埔區一間教會任職傳道人。在去年7月至11月間,他不斷非禮教會內一名15歲女教友。 承認7項非禮 還押小欖候判 被告暫還押小欖看管,以等候背景、心理及精神報告,至本月31日宣判。一直與他十指緊扣出入法庭的妻子,依依不捨目送丈夫被押走,其後由數名親友陪同離開。 案情指事主與母親同住大埔區,02年開始參加涉案教會聚會活動,去年7月被告剛加入該教會任傳道人。 2008-11-28 18:10:00 補充: 事主向警方表示,被告時常以講道、按摩及學琴等藉口,趁她家中無人時上門探訪,並伺機侵犯。要求按摩口交,教會房間施暴,事主指當被告講解《聖經》「創世記」時,指亞當與夏娃因坦誠相處,才在伊甸園赤身露體,遂要求兩人在家中「有樣學樣」。被告又要求「裸體按摩」,不但向事主「上下其手」,更對她的胴體讚口不絕。他又要求「赤裸聊天」,好讓他講解性知識,並要求互相口交。當他教授鋼琴時,又藉故要求事主替其手淫。此外,被告曾在教會房間向事主施暴。他一度聲稱母親剛去世,表示需要獲取安慰,要求與她擁吻和口交。當兩人擁吻時,他甚至要求吮吸事主的乳頭,直至她大呼疼痛,被告才停口。 2008-11-28 18:10:14 補充: 女傳道人家訪揭發 由於被告要求保守秘密,事主的教會生活只好在惶恐和尷尬中度過。直至本年3月,該教會一名女傳道人家訪事主,才揭發被告獸行。教會牧者翌日當面質問被告,他承認曾侵犯該女教友,及後並在教會崇拜聚會中向會眾公開認罪,然後自首。 【案件編號:DCCC454/06】 2008-11-28 18:10:46 補充: 建訓局17歲男生狎童下體 22/08/2007 【 本 報 訊 】 十 七 歲 建 造 業 訓 練 局 男 生 在 參 加 教 會 舉 辦 的 晚 會 , 與 其 他 人 玩 捉 迷 藏 , 在 藏 身 草 叢 時 涉 趁 機 大 肆 撫 摸 一 名 與 他 素 未 謀 面 的 八 歲 男 童 下 體 , 意 猶 未 盡 的 男 生 其 後 更 將 男 童 帶 入 廁 格 以 下 體 互 相 摩 擦 , 男 童 受 辱 後 向 母 親 投 訴 揭 發 事 件 。 2008-11-28 18:11:05 補充: 玩 教 會 活 動 捉 迷 藏 被 捕 男 生 昨 於 粉 嶺 法 院 承 認 兩 項 非 禮 罪 , 案 件 押 後 九 月 十 一 日 , 以 待 被 告 的 感 化 官 及 心 理 報 告 始 判 刑 。 案 情 指 被 告 楊 懷 恩 與 八 歲 事 主 並 不 認 識 。 今 年 二 月 三 日 被 告 與 事 主 在 粉 嶺 一 小 學 內 , 參 與 教 會 舉 辦 的 晚 會 , 2008-11-28 18:11:10 補充: 席 間 被 告 帶 領 小 孩 們 玩 捉 迷 藏 。 被 告 與 事 主 藏 身 草 叢 時 , 他 突 然 探 手 入 事 主 褲 內 撫 摸 其 下 體 , 之 後 帶 事 主 入 廁 格 , 脫 下 自 己 褲 子 以 下 體 摩 擦 被 迫 躺 在 地 上 的 事 主 下 體 。 2008-11-28 18:11:35 補充: 辯 方 昨 求 情 指 , 被 告 生 於 單 親 家 庭 與 母 親 同 住 , 因 心 理 問 題 , 自 ○ 四 年 起 已 向 醫 院 求 診 , 今 次 純 因 一 時 好 奇 犯 案 , 而 舉 辦 晚 會 的 教 會 人 員 亦 特 別 替 被 告 致 函 求 情 。 被 告 獲 准 保 釋 候 判 。 案 件 編 號 : FLCC 2169/2007 2008-11-28 18:53:33 補充: 以上個案也是基督教好分成.最重要是說出你對淫牧的觀點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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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仰對象:耶穌/發源以色列 教義:世人有愚智及各項條件的限制,人根本無法靠自己得救,因此上帝賜下最簡單的方法,只要你信耶穌基督是祂派人的救主,自己有過犯需要祂的赦免幫助,你就得救了 基督教義補充說明: 世人被罪所轄制,故有死亡疾病煩惱,而福音就是上帝藉耶穌要讓世人與祂和好,重新建立被犯罪所破壞的關係。上帝造世人原意要我們與祂同在,並要受託去管理受造的世界,人原本是有權柄與榮耀,但因罪而失去,於是藉著耶穌基督而被挽回、過犯被赦免、重新恢復尊貴身份,將來與上帝一同管理新天新地,那是一個永恆福樂的新宇宙,公義和平永居其中,不再有痛苦與悲傷。 詳情請連結:「基督徒是『未來世界』的“王”」 http://bibletimes.netfirms.com/cgi-bin/topic.cgi?forum=5&topic=886&show=0 介紹我的網站給您,希望能幫助您更認識這個信仰^^ jlovem的福音分享室~~^_^~~ http://groups.msn.com/jlovem/page.msnw (文章多達三千篇) 內容:聖經預言、天堂陰間異象、個人見證、聖經科學見證、考古論證,基督信仰疑惑解答、神創論VS.演化論 有些人在知識+散播汙蔑基督信仰的文章,以下做出澄清: http://groups.msn.com/jlovem/page19.msnw?action=get_message&mview=0&ID_Message=2592&LastModified=4675547278918763628|||||講吓"無宗教"的好處啦... 宗教同哲學的分別係: 哲學談人類思想行為的完美化, 宗教談哲學加人死後的生命... 如果無死後的生命有幾好? 多囉... 有酒今朝醉... 人死如燈滅... 人不為己, 天硃地滅... 摺高衫袖打老豆, 打死罷就... 親生仔不如近身錢... "我"做假貨賺錢, 毒死你個仔, 係你唔好彩啫, "我"財雄勢大, 你吹得我脹呀? 唔好同"我"講良心, 有錢才有親... 以上幾條都係目中無神者的人生態度, 因為世界以"我"為軸心, "我"是最最重要的, 一切外間物都可盡用, 就算干犯大罪, 大不了一死, 死了之後煙消雲散, 怕咩? 人無死後審判, 可以埋沒良心, 藐視懲罰; 人不信天有眼, 可以儘量自私, 目空一切... 只可惜, 天有眼, 神在看... 若然未報, 時辰未到...|||||你坦白D講你沒有感受到神的恩典,所以不識分享。 你可以因應同學的分享作出評論,講講你的觀點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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